福建省技工學校教師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
閩技職改〔2013〕1號
關于印發《福建省技工院校教師
業績測評辦法(2013年修訂)》的通知
各設區市公務員局(職改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技校教師職改辦),省直有關廳(局、總公司)人事處(職改辦),各技工院校:
根據《關于改進專業技術職稱工作的若干意見》(閩人發〔2004〕145號)、《關于福建省技工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實施意見》(閩勞社技職改〔2006〕1號)關于對專業技術人才的評價應加大現場工作考評力度和對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教師進行教學業績測評的要求,省技校教師職改辦結合2007年以來實施技校教師教學業績測評工作的實際,對閩勞社技職改〔2007〕1號文件的《福建省技工學校教師教學業績測評辦法》進行修訂,現將修訂后的《福建省技工院校教師教學業績測評辦法(2013年修訂)》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福建省技工學校教師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2013年4月 日
福建省技工院校教師教學業績
測評辦法(2013年修訂)
根據《關于改進專業技術職稱工作的若干意見》(閩人發〔2004〕145號)、《關于福建省技工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實施意見》(閩勞社技職改〔2006〕1號)關于對專業技術人才的評價應加大現場工作考評力度和對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教師進行教學業績測評的要求,結合2007年以來我省實施技校教師教學業績測評工作的實際,現制定本辦法。
一、測評對象、時間
教師教學業績測評對象為當年申報參評技校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教師,測評時間安排在每年度上半年。
二、測評組織
教師教學業績測評工作在同級職改部門指導下,按學校隸屬關系分別由省、市技校教師職改辦負責組織實施(在榕以外的省屬技校應參加當地設區市技校教師職改辦組織的測評工作)。負責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教師測評工作的考評組,應從校際間抽調相關人員和專業教師聯合組成(人數5-6名),其中省、市技校教師職改辦管理人員(或其委派人員)1名任組長,組長不得由校內人員擔任;具備高級職稱的專業教師2-3名,本校具備高級職稱的專業教師2名;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教師測評工作的考評組由本校組建,并負責業績測評工作實施。
三、測評方法
教師教學業績測評成績主要通過教學常規工作考評(占40%)、教學(說課)水平評議(占30%)和群眾評價(占30%)等三項內容來確定。
1、教學常規工作考評:由考評組分頭查閱該教師任現職期間(高級5年、中級4年)的教學常規工作原始資料、教案以及體現本人學術水平的有關資料,并按照附表1要求進行評分,考評結果填入附表5進行統計。
2、教學(說課)水平評議:考評組隨機抽取參評教師任教主要專業(學科)的相關章節,給該教師30分鐘時間準備后進行現場說課(15分鐘),并按照附表2要求對教師教學(說課)水平進行評議,評議結果填入附表5進行統計。
3、群眾評價:由考評組隨機抽取參評教師任教班級學生和本校教師代表分別進行測評(學生抽一個班,教師抽10-20名),對該教師教學能力進行綜合評價。評價表格式見附表3和4,評價結果填入附表5進行統計。
四、測評記錄歸檔
教師教學業績測評過程記錄表(附表1、2、3、4、5)應上交省、市技校教師職改辦保管備查,其中附表5(一式2份)經考評組成員簽字后,抽取其中一份隨參評教師本人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材料上報省技校教師職改辦。
附表1. 教師教學常規工作考評表
2. 教師教學(說課)水平評議表
3. 群眾評價表(學生用)
4. 群眾評價表(教師用)
5.技工院校教師教學業績測評綜合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