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審論文相關要求
1、送審論文紙質:版面為A4紙,論文題目為宋體小二號,正文為仿宋小三號,行距26磅,頁邊距均為2.5cm。論文題目與正文應在同一頁,間距空一行。論文要求帶封面、摘要和關鍵詞,論文末尾無需注明作者單位、姓名及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
2、送審論文電子:上報紙質的送審論文時,應同時將送審論文電子文檔(Word格式)拷盤報我辦,電子文檔末尾應注明作者單位、姓名及聯系電話(電子論文格式與紙質論文格式一致)。
3、送審論文篇數及份數:申報正高級職稱資格評審報送3篇論文,申報副高級職稱資格評審報送2篇論文,申報中級職稱資格評審報送1篇論文。送審論文一式2份,其中作為答辯的論文一式10份。
4、送審論文相關要求:教師撰寫論文和在CN(或國內中文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原件、復印件(復印件應含封面、目錄、正文);視同在CN(或國內中文核心)期刊發表論文的教材、專著、譯著原件、復印件(復印件應含封面、目錄)。高級職稱送審論文中必須包含有發表在CN(或國內中文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且作為答辯論文。
二、材料報送要求
1、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托書1份(省屬學校以學校為單位、市屬學校以市局為單位),中級、高級分別開具,具體模板見中心網站資料下載欄目。
2、各申報對象的申報材料均應附報材料目錄清單1份,并在目錄標題下方標注申報人所在單位、姓名和聯系電話;各材料袋的封面均應粘貼本袋材料目錄清單,材料袋統一用牛皮紙檔案袋或者文件盒裝袋。
3、申報材料除證書原件和特別規定的表格外,一律使用A4型紙張。所有復印件應加蓋教師所在單位公章。
4、參評對象申報材料中的原件(除論文、論著外)經省技校教師職改辦核對完畢,一律退還本人保管;其余申報材料在評審工作結束后再退還本人。
三、其他說明
1、福建省省技工教育中心網站“資料下載”欄目(http://rst.fujian.gov.cn/zw/jgszyzn/zsdw/fjsjgjyzx/xzzq/)中“2020年技校職稱評審材料模板【單位匯總材料】、2020年技校職稱評審材料模板【個人申報材料】”內容均需由申報單位統一電子檔刻盤報送我辦。
2、“申報評審專業(學科)”要保持一致,務必填寫準確,報送材料內容與申報評審專業(學科)一致,紙質材料需與原件一致。參加年度評審的申報人員,務必如實填寫各項申報信息,對自己填寫的各項申報信息及所提供參評材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3、對偽造學歷、資歷,偽造申報材料,剽竊他人成果、往年論文被查出重復率高于30%等弄虛作假者,將根據有關規定延遲三年申報。
4、申報人員在任現職期間內,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一次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相應延遲一年申報上一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在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年限須累計達五年以上;被黨紀、政紀處分的,在處分期內不得申報上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其他未盡事宜,請咨詢省技校職改辦:0591—87279387。